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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馆须知
一、凭证入馆
图书馆主要面向本所职工及在读研究生开放,读者凭本人有效借书证或阅览证入馆,不得使用他人借阅证;所外人员须持本人证件办理临时阅览证,临时阅览证收费为5元(2日内有效)。借还书刊凭本人借阅证到借阅处办理手续。入馆时把书(挂 )包,置于阅览存放处。
二、保持安静
保持图书馆内安静,手机或电脑等设备调至静音。禁止在馆内喧哗、朗读或大声接打手机,尤其禁止在阅览区域接打手机。
三、安全防火
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用火,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四、保持清洁
保持馆内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禁止携带食物入馆。
五、爱护公物
爱护图书馆的书刊资料,文明阅览。
爱护馆内设施设备,严禁随意涂抹刻画和破坏设备。
未经许可,禁止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
六、遵守秩序
遵守并维护馆内秩序,不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禁止隔夜占用书包柜存放各种物品,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禁止携带任何食品进入图书馆。
七、文明礼貌
进入图书馆应着装整齐,举止文明,礼貌待人,不得防碍他人查阅资料,维护文明优雅的图书馆环境。
八、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
九、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读者,任何人都有权批评和制止其行为。对情节严重者,图书馆保留处罚权。
十、本规定由图书馆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