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申报指南

关于组织2014年广东省公益研究与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南水研科〔2014〕28号)

撰写时间:2014-11-13 [来源:南海水产研究所 ]

字号:
打印

各位主任、副主任、学科组长:

广东省科技厅在网上公告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4年广东省公益研究与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粤科函规财字〔2014〕1414号)

http://www.gdstc.gov.cn/HTML/zwgk/tzgg/14152551941611886321953561240190.html),此通知申报内容涵盖七大领域共41个专题,请各位主任、副主任、学科组长通知科研人员根据申报指南要求进行申报。

注意事项:

1、时间节点:我所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定于 2014年12月3日下午5:00前,书面申报材料待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打印一式2份交科研处郭奕惠,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9日12:00前。

2、在网上进行申报:在省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进行申报(http://pro.gdstc.gov.cn/egrantweb/ );未取得帐户密码的科研人员,请与科研处郭奕惠(020-84455784)联系分配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进行申报。已有的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3、限项及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1.项目负责人有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的;2.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5.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4、项目申报资料:项目申报必须按照阳光政务平台申报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书及项目可行性报告,申请财政支持1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攻关类重点项目要求提供查新报告,各专题指南规定的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者,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项目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可根据需要提交其他相关附件,原则上附件材料应能够对项目申报内容和方案进行佐证、说明项目申报单位实施项目的有利条件(如申报单位已经建成的实验室,已发表的重要论文,相关的专利以及项目执行团队以往完成的科研成果证明等。)

5、经费预算: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申请财政扶持经费的强度不得超过申报指南指引。经费支出类别在《关于印发〈广东省公益研究与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教〔2014〕275号)http://www.gdstc.gov.cn/HTML/zwgk/tzgg/1413958689282-8464517307923752995.html)有明确说明,各项支出均有明确说明,支出类别相比以往有重大变化(如增加了人员费,人员费可以发放给课题组人员等),请大家认真研读并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经费预算。

申报过程中,如有需要,请联系科研处。

联系人:郭奕惠 陈胜军

联系电话:020-84455784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4年广东省公益研究与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科研处

2014年11月07日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