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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科技进步奖的通知(南水研科〔2015〕19号)
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度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科技进步奖评奖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成果不存在成果权属、完成单位、完成人等方面的争议。
(二)申报成果原则上应是2009年(含)以后完成、符合要求的各类科研成果,已获国家及省部级(含)以上科技进步奖励的成果不得申报。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科技进步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
(一)申报书
申报书是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科技进步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必须严格按照填写说明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附件材料
按以下顺序排列,合计不超过40页。
1.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或视同已通过鉴定的成果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2.经国家科技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科技信息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2014-2015年度查新);
3.试验研究(推广)报告或总结以及技术规范、学术论文等;
4.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成果推广应用面积、论文国内外引用情况等有关证明材料。
(三)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纸质材料:申报书一式21份(A4纸双面打印装订)、申报书及全套附件合订材料一式3份(1份原件);电子材料:申报书主件电子版光盘1份。
书面材料与电子材料应完全一致。
三、申报截止时间
所有申报材料请于2014年6月30日前报送到所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奕惠 文国樑 邱丽华
联系电话:84455784
联系邮箱:nhskyc@163.com
附件:关于开展2015年度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科技进步奖评奖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
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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