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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伏休期查处涉渔案件1847宗、取缔涉渔“三无”船舶1691艘

撰写时间:2020-09-28 [来源:中国渔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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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渔政亮剑2020”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有关部署,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队伍坚决落实“最严格的伏休制度”和“最严格的伏休管理”,盯紧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加强海陆联动和部门协同,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有效保障全省27095艘应休渔船安全渡休,圆满完成休渔执法监管任务。据统计,休渔期间累计出动执法船艇5605艘次、执法人员33038人次,检查渔船21140艘次,全省查处涉渔违法违规案件1847宗、罚款1192.5万元,其中“两法衔接”案件28宗,公安机关拘留55人;累计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1691艘,清理违规网具63万米,没收违法捕捞渔获物33.88吨。

一、全面加强渔港渔船管控。在科学研判基础上,总队在休渔期内分段施策:前期完善应休渔船数据库,逐一清点,建立台账,做到“船进港、人上岸、网封存”;中期持续加大执法巡查力度,通过港内巡查、海上巡航、集中打击等手段,全时管控、全域覆盖,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对违规作业渔船一律“就近扣押”依法处理;后期严防渔船提前冲港,把好冰、油、水等渔需物资供应关口,在渔港陆上、停泊区、出海通道构筑三道防线,集中力量加强渔港管控。

二、强化科技手段保障。一是发挥海上综合执法系统APP作用,强化休渔渔船底数核查,摸清应休渔船在港休渔情况,加强异地休渔、临时转港渔船管理,严格落实渔船应休尽休制度;二是充分利用AIS、北斗、监控平台等技术设备,提高船位监控水平,对可疑情况及时采取管控措施;三是通过渔港视频监控系统全面加强港内渔船安全监管,提高防灾减灾快速反应能力;四是升级手持执法终端等安全监管装备,提高渔船安全监管工作效能。

三、强化交界海域执法巡查。为强化粤闽、粤港澳、粤桂琼等交界海域监管,总队将汕头南澳、深圳大鹏、湛江吴川、北部湾等海域列为重点监管海域,严厉打击交界海域“流窜作案”行为。一是牵头签订《粤桂琼海洋综合执法监管协作协议》,建立粤桂琼省际间交界海域执法协作机制,开展联合巡航执法,行动信息首次获中央人民政府网站专题刊发。二是粤闽两省两次开展伏季休渔联合执法行动,对广东南澳、饶平和福建东山、诏安渔港加强拉网式巡查,查获涉嫌擅自改变作业方式渔船52艘、涉嫌电鱼渔船58艘,有效维护粤闽交界海域休渔秩序。三是发挥直属支队优势,对重点监控区实施突击检查。休渔期间,直属一、二、三支队联合地方执法队伍,先后在珠海高栏港、台湾浅滩、北部湾等海域查获违规捕捞渔船27艘。

四、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全省加强应休渔船、渔业辅助船监管,并重点开展打击涉渔“三无”船舶专项行动,对涉渔“三无”船舶依法进行没收、拆解、处置,达到查办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今年以来,各级海洋综合执法队伍没收涉渔“三无”船舶1691艘。其中,汕尾市大力推进“一打一拆三整治”专项治理,海洋综合执法队伍联合公安、海警、海事部门协同作战,集中打击涉渔“三无”船舶,共查获涉渔“三无”船舶1005艘、销毁760艘,取得良好成效。

五、大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手机信息、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以及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悬挂横幅标语、设置休渔倒计时牌、举办座谈会和渔业船员培训等形式,及时发布休渔执法动态、宣传相关政策。休渔期间,各地共向渔民群众发送政策短信530多万条,发放宣传资料5.4万份、张贴公告640幅,为伏季休渔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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