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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19春秋季渔业生产海上巡航检查第一阶段行动圆满结束
为扎实做好渔业生产监管工作,全面强化渔业海上及渔港水域检查力度,有效规范渔船海上生产及渔港水域交通管理秩序,根据农业农村部及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中国渔政亮剑2019”专项执法行动的总体部署,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开展了“辽宁省2019春秋季渔业生产海上巡航检查行动”。5月14日,同步出动“中国渔政21015”、“中国渔政21017”及“中国渔政21019”三艘执法船,沿我省所辖黄、渤海海域全面开展海上巡航检查,截至5月29日,第一阶段行动圆满结束。
一、精心组织领导,科学合理调配
为全面落实海上检查工作,省农发中心成立由主任宋耀华任组长,副主任周晨阳、辽宁省渔港与水产种苗中心主任姜洪亮任副组长,省港苗中心相关科室负责人、沿海各市农业农村机构及其所属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检查行动的安排部署与组织实施。行动采取沿海各市自查与省农发中心巡航检查同步进行的方式,各地区出动执法船艇在辖区沿海海域开展检查,周晨阳副主任带领业务骨干组成8人工作组随同“中国渔政21015”和“中国渔政21017”在我省辖区渤海、黄海海域同步开展交叉巡查,“中国渔政21019”在大连附近海域同步开展巡查。
二、港、海联合行动,巡检覆盖全面
检查组安排各地区渔业主管及渔港监督机构先期摸底上报辖区渔船养殖作业与伏季休渔停泊集聚区和重点渔港分布情况,结合各地实际制定检查方案,科学布局海、港检查区域,保证连点成线、以线带面。此次检查行动共计派出渔业安全生产督查检查人员170余人次,出动执法船艇12艘次,累计航程2180海里,执法船艇检查渔船170艘次,足迹覆盖我省沿海各渔港,航迹遍及我省辖区黄、渤两海水域,基本实现巡检区域全覆盖。
三、检查重点突出,联合效能彰显
此次巡航检查主要围绕渔船证书持有情况,安全设施设备配备情况,船名号刷写、船名牌悬挂情况,渔业船员持证上岗情况等内容开展,同时了解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推行落实情况。巡航检查中,“中国渔政21017”船还分别与普兰店、庄河、丹东等地渔政船开展养殖区底播渔获生产、定制网具清理、养殖作业船安全通导设备规范使用等联合检查行动,取得良好效果,起到一定震慑作用。
四、检查宣传并重,问题移交当地
此次检查行动注重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在渔港向渔民讲解当前渔业政策,以及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具体要求、操作方法及推行的重大意义;对渔港一线执法工作人员强调顺应改革后体制机制,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对检查出的船名号标识不规范、船舶证书证件未随船携带等问题进行梳理登记,移交当地渔业主管机构,明确落实整改责任人、措施和时限,实行闭环管理,确保整改效果。
此次海上巡航执法检查,是我省政府机构改革后由省厅组织领导下实施的渔业生产海上巡航检查首次行动,意义重大。通过检查,锻炼了人员队伍,对伏季休渔管理形成一定震慑,为今后继续开展渔业海上巡航检查积累了宝贵经验,为营造良好的渔业生产秩序、稳定渔区社会环境起到积极推进作用。( 为扎实做好渔业生产监管工作,全面强化渔业海上及渔港水域检查力度,有效规范渔船海上生产及渔港水域交通管理秩序,根据农业农村部及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中国渔政亮剑2019”专项执法行动的总体部署,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开展了“辽宁省2019春秋季渔业生产海上巡航检查行动”。5月14日,同步出动“中国渔政21015”、“中国渔政21017”及“中国渔政21019”三艘执法船,沿我省所辖黄、渤海海域全面开展海上巡航检查,截至5月29日,第一阶段行动圆满结束。
一、精心组织领导,科学合理调配
为全面落实海上检查工作,省农发中心成立由主任宋耀华任组长,副主任周晨阳、辽宁省渔港与水产种苗中心主任姜洪亮任副组长,省港苗中心相关科室负责人、沿海各市农业农村机构及其所属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检查行动的安排部署与组织实施。行动采取沿海各市自查与省农发中心巡航检查同步进行的方式,各地区出动执法船艇在辖区沿海海域开展检查,周晨阳副主任带领业务骨干组成8人工作组随同“中国渔政21015”和“中国渔政21017”在我省辖区渤海、黄海海域同步开展交叉巡查,“中国渔政21019”在大连附近海域同步开展巡查。
二、港、海联合行动,巡检覆盖全面
检查组安排各地区渔业主管及渔港监督机构先期摸底上报辖区渔船养殖作业与伏季休渔停泊集聚区和重点渔港分布情况,结合各地实际制定检查方案,科学布局海、港检查区域,保证连点成线、以线带面。此次检查行动共计派出渔业安全生产督查检查人员170余人次,出动执法船艇12艘次,累计航程2180海里,执法船艇检查渔船170艘次,足迹覆盖我省沿海各渔港,航迹遍及我省辖区黄、渤两海水域,基本实现巡检区域全覆盖。
三、检查重点突出,联合效能彰显
此次巡航检查主要围绕渔船证书持有情况,安全设施设备配备情况,船名号刷写、船名牌悬挂情况,渔业船员持证上岗情况等内容开展,同时了解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推行落实情况。巡航检查中,“中国渔政21017”船还分别与普兰店、庄河、丹东等地渔政船开展养殖区底播渔获生产、定制网具清理、养殖作业船安全通导设备规范使用等联合检查行动,取得良好效果,起到一定震慑作用。
四、检查宣传并重,问题移交当地
此次检查行动注重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在渔港向渔民讲解当前渔业政策,以及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具体要求、操作方法及推行的重大意义;对渔港一线执法工作人员强调顺应改革后体制机制,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对检查出的船名号标识不规范、船舶证书证件未随船携带等问题进行梳理登记,移交当地渔业主管机构,明确落实整改责任人、措施和时限,实行闭环管理,确保整改效果。
此次海上巡航执法检查,是我省政府机构改革后由省厅组织领导下实施的渔业生产海上巡航检查首次行动,意义重大。通过检查,锻炼了人员队伍,对伏季休渔管理形成一定震慑,为今后继续开展渔业海上巡航检查积累了宝贵经验,为营造良好的渔业生产秩序、稳定渔区社会环境起到积极推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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