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水产研究所计划生育办事程序
办 事 程 序
办理一孩生育的登记手续
符合生育政策可生育一孩的已婚育龄妇女在怀孕三个月至生育前持《服务证》、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新婚班的听课证、男方户籍地的婚育证明到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办办理登记手续,并与街道计生办签订《生育合同书》。
领取《生育服务证》的要求
- 领取《生育服务证》的要求
1、本省户籍的已婚育龄妇女(15至49周岁)凭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优待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小一寸免冠近照一张到户籍所在的街道计生办领取。
2、每证工本费为1.50元。
3、《生育服务证》从2003年4月1日起启用。
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l、申请人凭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独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大一寸父母和独生子女合影照四张。
2、有单位的职工在所在单位的局、厅级单位办理;外资、私营、民营企业职工、个体经营户、无业人员的在户籍所在街道计生办办理。
3、程序:先由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持上述的有关证明材料到父母各自单位(无业人员在户籍所在居委)加具意见,最后到其中一方单位(或街道计生办)办理。
4、申请表在所计生办索取。
领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程序
符合政策生育一孩登记程序
说明:
1、女方属外省籍、男方属本市需在男方户籍地办理一孩生育的,需补充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镇)计生办出具女方的婚育状况证明及同意由男方户籍地发放的证明。
2、《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简称《计划生育服务证》。
符合政策规定可再生育一个子女的生育申请审批程序
说明:
1、特殊情况较复杂需向上级请示的,应向当事人说明原因,审批最迟不能超过60日。
2、《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简称《计划生育服务证》。
申报独生子女病残鉴定的程序
1、病残儿父母双方向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写书面报告,并递交病历和诊断证明等有关材料,由单位或居委会加具病残的基本情况意见;并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女方户口所在街道计生办审核户口簿、证明材料后,开出介绍信到区计生服务站自测检查。
2、逢周一上午在区计生服务站为办理申请二孩时间。女方须带小孩到服务站进行目测检查,同时携带以下资料:街道计生办介绍信、本人申请报告和单位证明、诊断证明书和历年病历资料、检查报告单、母亲近三个月查环查孕证明、母子(女)近期半身合影2寸照片三张。经审查符合规定的,交30元的鉴定费后,领取一式三份《广东省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
3、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填写审批表,夫妇双方单位或居委会及女方户口所在街道计生办加具意见盖章后,交区计生服务站审查。
4、申请人携申请表,凭区计生服务站的介绍信到指定的医院进行检,检查后把申请表及有关资料交回区计生服务站进行有关的鉴定。
申报独生子女病残鉴定的程序
1、病残儿父母双方向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写书面报告,并递交病历和诊断证明等有关材料, 由单位或居委会加具病残的基本情况意见;并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女方户口所在街道计生办审核户口簿、证明材料后,开出介绍信到区计生服务站自测检查。
2、逢周一上午在区计生服务站为办理申请二孩时间。女方须带小孩到服务站进行目测检查, 同时携带以下资料:街道计生办介绍信、本人申请报告和单位证明、诊断证明书和历年病历资料、检查报告单、母亲近三个月查环查孕证明、母子(女)近期半身合影2寸照片三张。经审查符合规定的,交30元的鉴定费后,领取一式三份《广东省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
3、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填写审批表,夫妇双方单位或居委会及女方户口所在街道计生办加具意见盖章后,交区计生服务站审查。
4、申请人携申请表,凭区计生服务站的介绍信到指定的医院进行检,检查后把申请表及有关资料交回区计生服务站进行有关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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