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
职责范围:
负责制定所人事劳动相关制度和规定。
负责全所内设机构建设、岗位定编和职能管理工作。
负责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及法人印章的管理与使用。
牵头绩效管理工作。
负责全所人员调配计划管理及招聘、聘用、转正、辞职、辞退等劳动人事管理工作。
负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奖惩、考勤等管理工作。
负责岗位聘用与聘期管理工作。
负责全所人事档案和人事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及劳动人事统计工作。
负责人才队伍建设和各类人才的选拔推荐、管理工作。
负责专业技术职务和职业技术等级的推荐、评审与分级评聘工作。
负责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全所职工的工资计划管理、收入分配制度建设和劳动工资工作。
负责全所福利费的分配使用和职工的医疗保健工作。
负责提供职工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货币补贴基数标准与审核工作。
负责研究生培养管理、博士后工作站工作。
负责审查、办理本所干部职工因公出国(境)人员政审,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审批,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工作。
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和职工死亡的善后工作。
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处长:李建柱
副处长:刘艳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分享到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