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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时间:2016-06-03 [来源:南海水产研究所 ]
职责范围:
组织编制全所基本建设项目工作规划及年度项目的申报工作,参与所的修缮购置项目工作规划及年度项目的编制工作。
负责基本建设项目和修缮购置项目(项目经费3万元以上)的实施工作(组织项目初步设计、招标文件编制、项目建设、项目验收及档案管理)。
负责基本建设项目和修缮购置项目(项目经费3万元以上)的监督及检查项目执行情况,确保项目实施效果。
负责拟定或修订全所基建条件管理规章制度。
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处 长:陈利雄
副处长:明俊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