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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指南

关于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的通知》的通知( 南水研科〔2016〕22号)

撰写时间:2016-11-07 [来源:南海水产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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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专家:

根据《2017年度广东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粤科函规财字〔2016〕1824号)要求,请大家对照申报指南进行申报。

申报主要注意事项及时间节点如下:

1.项目申报必须按照阳光政务平台申报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书及项目可行性报告;申请财政支持1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攻关类项目要求提供科技查新报告;各专题指南规定的相关附件须一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者,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2.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项目申报书所填写的人员信息、研发内容、技术经济指标、经费安排等内容在签订合同时不可修改调整(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按规定程序进行合同书变更),请申报人慎重填写。

3.申请财政扶持经费的强度不得超过申报指南指引。

4.项目负责人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的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的不得进行申报。

5. 真实性承诺函(附件3)请签字盖章扫描后作为附件上传,原件作为附件与申报材料一起装订,盖章手续已办妥。

5.申报人通过阳光政务平台(如无账号可向许海东申请开通)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并在审核通过后打印书面申报书一式1份(含通过系统上传的所有附件和真实性承诺函原件)。

6.我所网上申报及提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8日下午17:00。经审核后的书面申报材料(一式1份)报送我处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7日下午17:00。

许海东 文国樑 邱丽华

科研处

201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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